问题 | 婚前财产共同还房贷后算夫妻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需检查房产证是否加上自己的名字,如未加名字但还贷部分,可以要求对方补偿。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分析 1、需要确认产权是否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了你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加上名字,那么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还贷部分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2、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那么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在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该不动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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