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之后户口可以再迁回出生地,相同的户籍性质,比如居民迁居民,非居民迁非居民,相对比较畅通,只需要完成分户、从原户口迁出,再到原籍落户即可。如果户籍性质不同,比如居民迁非居民,非居民迁居民,目前各地有不同的政策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需要迁户口的,可以拿着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向迁出地派出所或迁入地派出所分别进行申请迁入或者迁出,在拿到准迁证后办理迁出手续,当事人需要携带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入户申请书、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但是要当地村居委会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如果与迁入户口性质不同就不能,如果在当地有固定的住所不要求房产证,租赁的房屋也可或者固定工作就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