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免责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定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保险公司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免责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保险法。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免责: 1. 保险期间外的事故:即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间外的事故,如保险期间已过或未生效的事故。 2. 过失致故:即被保险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事故,如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 3. 非法行为致故:即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事故,如无证驾驶、逃逸等。 4. 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的事故:即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故,如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了保险公司编制保险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其中包括“依法合规”原则。 2. 《保险法》第八十二条 规定了保险合同的范本应当由中央银行制定,并提供给保险公司使用。 3. 《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规定了保险合同应当加盖保险公司公章或者专用章,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4. 《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了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明示,且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