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医疗费用应该如何报销? |
释义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若您的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话,您的工伤医疗费用全部由您的单位负担,即您的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若您的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并且您发生工伤的医疗费用,在工伤医疗目录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用人单位不负担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怎么报销比例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什么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话,工伤医疗费用全部由您的单位负担,即您的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若您的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并且您发生工伤的医疗费用,在工伤医疗目录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用人单位不负担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医疗费用报销 农村门诊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大病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万元。免责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城镇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没有工伤保险医疗费怎么报销 没买工伤保险,一样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待遇。这是人社部门对于工伤职工的一种人性化承诺。不管买没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之后应当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生工伤后30天内,应当由用人单位提起工伤申请。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可以在30天后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起,劳动者提起的话。工伤发生之日起至劳动者提起工伤认定之日期间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部门不会报销,有用人单位承担。这算是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如果用人单位没购买工伤保险,也是这样,所有的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相应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其实工伤待遇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主要是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死亡的抚恤金和遗属待遇等等等等。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主要是停工留薪期待遇,相应的社保费缴纳、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职工发生工伤之后,如果用人单位置之不理,职工虽然不能按照工伤待遇住院报销,可以按照医保方式进行住院报销。等待职工及家属一个月后申请工伤认定,确认是工伤之后,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关系。然后,工伤职工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提出工伤待遇先行支付。理由就是用人单位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主要情况包括: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的;依法经仲裁诉讼后,能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一般工伤认定部门会在收到职工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单位发放催付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费用,用人单位五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垫付。事后由社保部门向用人单位追缴有关费用。以后拒不支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企业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再融资、贷款等方面会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国家的法律会保障我们工伤职工的权益的。至于法律规定,有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内容由 杨文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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