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基本流程为: 1.宣布开庭; 2.宣读起诉状; 3.对方答辩; 4.法庭调查; 5.法庭辩论; 6.庭审结束。 可概括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首先审判长宣读法庭纪律,成员,并宣布开庭,原告发言向法庭主张请求,原有,证据,然后被告答辩。 第二阶段。法庭提问和原被双方辩论。 第三阶段。法庭安排控辫双方提交更多的材料和准备更多的证据。 最后由审判长根据庭审结果宣布休庭,择日开庭。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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