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先行政复议的具体要求 |
释义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机关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机关的具体要求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先行政复议在行政诉讼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审查的一种行政行为。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相关通知书60日之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对行政行为包括复议后的行政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维权方式。其时限是3个月。 行政复议的具体问题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2]。 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差别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期间受理行政诉讼,具体有哪些规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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