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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1、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亦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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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3: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