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刑的程序经过哪几个机关? |
释义 | 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后,不能简单作出决定,要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减刑吗 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然可以申请减刑,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二、自首是减刑的条件吗 减刑是刑法执行过程中实施的一项措施。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狱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或者是对社会造成重大贡献的,可以适当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在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予以减刑。所以自首是不能够过达到减刑条件的。 三、假释程序是什么 假释的程序具体如下: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监狱法》明确规定,由监狱提起建议,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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