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所以相关法律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的数额。如果是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也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一、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费用谁承担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费用最终应由败诉方承担。 财产保全费用属于案件受理费,应由申请人向法院预交,之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则按比例分别承担。 如果是调解的,则对于保全费用的承担民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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