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出轨一方能分多少财产 |
释义 |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面如果因为过错而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上都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 第一、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的。 第二、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里的同居指的是双方以夫妻的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然后是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或者是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 第三、离婚损害赔偿的承担主体主要为过错方。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夫妻双方如果都具有过错行为的,那么任何一方均丧失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至于主张的时间方面。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一、老公出轨怎么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适当多分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另外出轨一方其出轨行为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出轨一方对争夺孩子抚养权也是十分不利的。 二、民法典对出轨规定是什么 夫妻不忠行为,通常说就是“婚外情”,夫妻之间的不忠行为我们归为三种,即:通奸、同居、重婚。 (一)通奸: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关于通奸的法律后果:我国现行民法典在四十六条列举的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过错行为中,并未将通奸列入,也就是无过错方针对通奸行为一方提起的损害赔偿主张,严格说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但是台湾刑法中有通奸罪的规定)。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作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二)同居:最高法司法解释将此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同居的法律后果: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理论上说,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外,还存在以其个人财产作出赔偿的可能性。 (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则构成重婚罪;此外,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的,同样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法律后果:构成重婚罪,除需要依据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外,在民事上,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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