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出资购房分两种情况:结婚前出资应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婚后出资按约定处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法律分析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分以下情况: 1.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期间的另一方无关,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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