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后,保险公司是否会向责任方追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后发现责任实际上应该由另一方承担,他们可以向责任方追偿。保险公司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承担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后,发生由第三人或受保险人造成的保险事故,应当向该第三人或受保险人追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侵权人向被侵权人赔偿后,发现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不得超过侵权人向被侵权人赔偿的金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与事故有关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协助处理赔偿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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