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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物的使用地是否属于合同履行地
释义
    租赁物的使用地属于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2、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所在地即租赁房屋所在地成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3、不动产纠纷案件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所在地法院以外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的条款无效。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一般的专属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使用权转让就是租赁吗
    不是,租赁和转让时两种不同的概念。转让,是卖掉的意思。1、使用权转让,是把自己的使用权有偿让度给别人2、租赁:使用权人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承租人的行为。其特点是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转移,并多次按期结算租金。
    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怎么规定
    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首先看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是否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有过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里所指的级别管辖是指由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指以下三种情况: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地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仍然依照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确立管辖。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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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3: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