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 |
释义 |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行动建议:1.对相关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处分行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核或者申诉处理2.认为相关规章、决定有异议,则只能相关立法部门提出相关修改建议3.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应该了解具体的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避免被法院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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