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离婚后,能否要求赔偿? |
释义 | 家庭暴力离婚可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家庭暴力可分为夫妻暴力、父母子女暴力和其他亲戚间暴力。侵害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以及生育权的家庭暴力都是存在的。 法律分析 一、因家庭暴力离婚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 1、因家暴离婚可以索要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暴力有哪些类型 1、以施暴者与受害者的相互关系为依据,家庭暴力可分为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父母子女之间的家庭暴力以及其他亲戚间的家庭暴力。 2、以被侵犯的权益为依据,家庭暴力分为: (1)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的溺、弃、残害。所谓溺、弃,是指采用溺死、闷死、掐死、饿死等手段杀害家庭成员的行为; (2)侵害人身自由权的家庭暴力。表现为对弱者采取捆绑、非法拘禁、暴力威胁等手段限制家庭成员的人身自由。 (3)侵害人格权的家庭暴力。表现为对家庭成员采取罚跪、侮辱人格、强制超体力劳动等,更多地体现为精神上的损害或虐待。 (4)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家庭暴力。对具有婚姻行为能力者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对待家庭成员的结婚或离婚问题。诸如,父母或其他长辈以暴力强行包办、干涉子女的婚事;子女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干涉父母的婚事。 (5)侵害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性权利的家庭暴力。妻子以及其他女性家庭成员的性权利具有不可侵犯性。违背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的意志,强行对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发生性行为,都是对女性性权利的暴力。 (6)侵害生育权和生育自由权的家庭暴力。暴力对象是已婚女性,施暴者一般为丈夫或夫家的其他家庭成员,如公婆、伯叔等。表现为有些人对不生育的或生育女孩的妇女百般难,施以暴力等。 结语 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权益的侵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受害方有权要求赔偿。家庭暴力可分为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以及其他亲戚间的暴力行为。侵害的权益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以及生育权和生育自由权。因此,对于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受害方,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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