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n+1赔偿是按照底薪吗 1、经济补偿金里面的N 1,N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1是指用人单位按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三、什么是责任底薪 1、什么是责任底薪如下: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责任底薪也就意味着,如果达到公司提出的所谓业绩标准,才能拿到底薪和这部分业绩的提成,如果达不到,那么就要扣除或者不给底薪,只给这部分业绩的提成,但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原因,必须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比如,责任底薪1000销售额提成10%,业绩标准是达到10000元销售额,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1200,结果你做到9900,他就有理由扣你底薪了,但是全扣了就达不到1200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扣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