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分割中,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非共同财产,应当由婚前所有人独立享有。但如果婚姻期间,婚前财产的价值有所增值,则增值部分应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共同财产分割。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我国法律上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不够明确,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争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债务,由夫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和债务的期间,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期间包括夫妻离异后两年内产生的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六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法划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一)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二)离婚时存在的夫妻债务;(三)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婚期前已经取得的财产与负债有异议的,应当由有关一方或者双方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或者负债属于个人财产或者个人债务,由人民法院根据状况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