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那么卖方需要带以下的4种资料。分别是: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的,还需要暂住证;2、房产证;3、房屋买卖合同;4、税费的缴纳证明。买方需要携带以下3种资料。分别是: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的,还需要暂住证;2、房屋买卖合同;3、税费的缴纳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