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口头合同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作为当事人约定合同。 2、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愿,是其自愿约定的,而不是受到他人的欺诈、胁迫或者因为重大误解而约定的合同。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