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走私货物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释义
    根据刑法第15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153条的规定,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以刑法第151条第4款处罚即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应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所谓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是指对多次走私未经行政处罚处理的。
    根据刑法第153条第2款的规定,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偷逃应缴税额在25万元以上不满75万元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75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这属于兜底的一种走私犯罪,如果有走私贵金属、核材料、毒品等等特殊的物品,那么此时也是会被认定为特殊的走私罪,自然在量刑上面,也就是要按照特殊的走私犯罪的量刑来判刑处罚,追究走私人的刑事责任。
    二、走私罪特殊形式
    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配装、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牟利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5: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