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的人再婚需要提交以下证件: 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双人照(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5、婚检证明(自愿)。 属于离异的,应提供由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单身证明。所以离婚后再次结婚的,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这几样是一定要提交的,还有一个婚检证明的话,主要还是要看当地部门的要求。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