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主观: 股权冻结后是可以增资的。所谓股权冻结,一般只限制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或股东的其他权利。股东基于出资享有的股权是各种权利的集合,是由自我利益和共同利益组成的,而股权冻结不否认股东资格。没有必要限制股东行使共同利益权和自我利益权。可见,在法院冻结期间,股东仍可行使新股认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