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当得利人在根据不当得利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仍然不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且可以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