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书面证据不足判离 |
释义 | 一、离婚书面证据不足判离 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是证据不足作无罪判决的法理基础。根据规定,无罪推定是指:“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当视为无罪。”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就是无罪推定原则关于疑罪从无处罚方法的体现。而与无罪推定直接联系的是证明责任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责任,证明责任严格地由控诉方承担。如果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使被告人是否有罪处于不能证实的悬疑状态,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无罪判决。据此,关于证据不足的适用标准,又涉及到刑事诉讼的案件证明标准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夫妻的感情破裂,如果夫妻的感情破裂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据,比如说是家庭暴力的因素破坏感情,所以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是不能判决离婚的,会被驳回诉讼。 二、诉讼离婚证据不足可以这样做 第一、离婚起诉前,要收集好证据,特别是要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面收集和筛选证据; 第二、在这个过程中发生证据不足的,要做到亡羊补牢,赶紧找专业律师补救,看是否能够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补充相应的证据。 第三、可以缺席判决,这样可能判决驳回离婚请求。但你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起诉,一般没有其它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判决离婚。注意:各地的法院一般都能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给予原告一个举证的时限,如果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没有举证,将会丧失举证权利,甚至失去财产分割的机会。注意运用申请法院调取收集证据的权利。 三、起诉离婚怎么选择管辖法院 1、诉讼法院的管辖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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