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3年。超过20年的权利侵害,人民法院通常不受理,但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分析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超过二十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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