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父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赠予,是个人财产;如登记双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共有,除非有约定。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则属于父母对该方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登记了双方姓名,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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