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打架事件 |
释义 |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殴打他人、损毁财物或在公共场所闹事等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犯罪行为分为四种情节恶劣的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刑罚的规定。根据不同情节,可处以不同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多次实施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可处以更重的刑罚。 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997年刑法对之作了分解,具体规定为四种犯罪:一、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二、是聚众淫乱罪。三、是聚众斗殴罪。四、是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结语 寻衅滋事罪,指肆意挑衅、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对于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情节恶劣者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者,可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 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应当严格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确保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三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应当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被害人是否自愿和解,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公安机关审查时,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以听取双方当事人亲属、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员以及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相关人员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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