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成立的要件是: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