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中关于信用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使用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2、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且涉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3、通过骗取信用证的方式进行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4、采取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三条 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