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批捕案子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别处理。不批捕的案子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 批准逮捕 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需要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