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可以。 1、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不在本地的职工,本人自愿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以及销户利息;户口在本地市行政辖区内的职工,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本人自愿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户口在本地市行政辖区内但年龄达不到以上规定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申请销户提取。 2、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提取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或存折(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