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产,婚后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因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该房产加上夫妻双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其父母对其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