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区别有: 1、关于是否可以一次性赔偿的区别 (1)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除了后续治疗费之外,一般都是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 (2)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伤残可以一次性解决赔偿外,1-4级伤残一般法律不允许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1-4级伤残一次性解决往往不利于伤者的后半生生活。 2、关于赔偿款由谁支付和法律适用的区别 (1)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一般赔偿款都是由侵权人或加害人本人来承担,国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一般人身损害赔偿适用的是诸如《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属于一般民事法律范畴。 (2)而在工伤赔偿中,很多项目都是由国家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例如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只有少部分款项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例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级的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赔偿适用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性工伤赔偿法规或规章,属于劳动法律范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