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完结婚证之后给彩礼吗? |
释义 | 夫妻领结婚证后彩礼不可退,但如没有共同生活或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则可退。已同居、同居2年以上、同居生育子女、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婚约期间死亡等情况则不予退还。一般情况下,领了结婚证再给的彩礼不能要求退还,但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对方因此生活困难,就需要退还。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情况;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情况;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情况;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并确实已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情况;5、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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