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款欠条去哪里起诉 |
释义 | 工程款欠条在本质上是一个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为了方便起诉,当事人往往会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欠条中约定履行地则可以去约定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合同履行地应为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所以工程款欠条中有约定履行地由约定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合同纠纷中,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情况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情况:双方合同中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二种情况:合同履行地在原告住所地。《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就应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履行地,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应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来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二、合同纠纷管辖权是怎么确定 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相关法律规定: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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