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贷款子女需要偿还吗?法律有规定吗? |
释义 | 子债父偿并没有法律规定,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但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可以自愿偿还。不需要子债父偿的情形包括未继承儿子遗产、不是合同担保人以及未使用债款。需要子债父偿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经济收入的成年子女以及未成年子女经父母同意或追认欠下债务。 法律分析 一、子债父偿法律有规定吗 子债父偿没有法律规定,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不需要子债父偿的情形 只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不需要子债父偿: 1、没有继承儿子遗产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继承遗产除了继承财产以外,也随之继承债务。但是继承者偿还的债务不高于继承所得的财产。 2、不是合同担保人 合同担保人与债务人同样有责任,当债务人逾期无法偿还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利要求担保人替债务人还债。 3、没有使用债款 债务人与家人未在一起生活或者说债务人没有将借款用于支持共同生活或经营所需,那么即使是家人也没有偿还的责任。 三、需要子债父偿的情形 大家都了解到子债父偿并没有法律支持,但按照现行法律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形是需要子债父偿的。 1、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所以符合以上三种情形,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没有经济收入的成年子女 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经济能力的成年子女侵害他人,其父母有能力垫付的,仍然要承担赔偿垫付责任。但这里所谓的垫付,并非债务责任转移到了父母身上。 3、未成年子女欠下债务,被父母同意或追认的 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如果向别人借钱,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就是其父母)实施。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自己借的钱,是无效的借款合同,但是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的借款合同,如果得到了父母的同意或追认,那么就是有效的,父母需要承担偿债责任。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债父偿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继承人在遗产分割时应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偿还是自愿的。然而,特殊情况下,如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没有经济收入的成年子女侵害他人,父母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子女欠下债务并得到父母同意或追认的情况下,父母也可能需要承担偿债责任。总体而言,子债父偿的具体情形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三十六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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