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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方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释义
    一般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过户。当事人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更改房产证名字的,可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等材料,并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在依法缴纳税费以后,办理过户手续。
    一、赠与房屋赠与人死亡怎么过户
    赠与人死亡的过户是受赠人可以单独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但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房产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的就可以予以登记,发给新的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房户证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房产证过户的,应当需要以下资料:1、房产证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的,应当需要赠与公证书,这是因为赠与方式过户的,应当先办理公证登记,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房产的权利证书,还有缴纳税费的凭证;2、房产证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办理过户的,需要房产买卖合同,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还有房产的权利证书,最后还需要缴纳税费的凭证。
    三、怎么才能把房子过户给孩子
    房子过户给孩子可以采取出让的方式、赠与的方式或者继承的方式。过户需要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或遗嘱等登记所需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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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