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了别人算不算既遂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绑架罪的既遂标准以及绑架绑错人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无论绑架对象是否正确,只要行为人将绑架行为实施完毕,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同时,如果绑架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将被害人的人身进行有效的控制,则应认定为未遂。 法律分析 一、绑架了别人算不算既遂 1、该行为构成绑架罪,是既遂。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所以,绑架对象错了并不影响定罪量刑,还是按绑架罪处理。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绑错人了算不算既遂 是属于既遂。 1、我国刑法将绑架罪置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章,可见该罪名保护的主要法益还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其次才是财产权利。绑架行为直接对公民的人身安全产生极大威胁,将绑架行为的完成情况作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符合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要求。 2、如果严格从法律条文的规定来分析,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是单一行为,即只要行为人将绑架他人的行为实施完毕,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如果在绑架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将被害人的人身进行有效的控制,则应认定为未遂。 3、至于行为人在绑架他人后是否实施勒索财物或者提出其他不法要求的,是不影响本罪既遂的成立。至于是否勒索到财物或者其他不法要求是否得到满足,更是对本罪既遂没有影响。 拓展延伸 绑架他人既遂如何判定? 绑架他人既遂是指在绑架行为已经完成,被绑架者已经处于被控制的状态下,此时行为人仍然持续对该被绑架者实施控制和虐待行为。对于绑架他人既遂的判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的故意性:绑架他人是一种故意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被绑架者的痛苦和不幸,但仍然选择实施该行为。因此,行为人的故意性是判定绑架他人既遂的重要依据之一。 2.控制状态下的虐待行为:绑架行为已经完成,被绑架者处于被控制的状态下,行为人仍然持续对该被绑架者实施控制和虐待行为,如不间断地对其进行殴打、辱骂、限制其饮食、提供不必要的热水等。这些行为均属于控制状态下的虐待行为,是判定绑架他人既遂的另一个重要依据。 3.造成严重后果:绑架他人既遂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对被绑架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同时,绑架行为还可能导致被绑架者面临严重的人身危险,如遭遇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情况。因此,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绑架他人既遂属于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将面临极其严重的法律制裁。在司法审判中,行为人的故意性、控制状态下的虐待行为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等情节,将作为判定绑架他人既遂的重要依据。 结语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划分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成功绑架了他人,无论绑架对象是否正确,都不影响绑架罪的既遂成立。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绑架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勒索财物或其他目的,绑架他人的行为。因此,即使绑架对象错了,只要行为人成功实施了绑架行为,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同时,如果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未能将被害人的人身进行有效控制,则应认定为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社区矫正对象殴打、威胁、侮辱、骚扰、报复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及其近亲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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