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胁迫或诱骗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乞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乞讨,人数众多的;(二)多次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乞讨的;(三)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带来恶劣社会影响或给国家、集体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既遂如何判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既遂怎么判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什么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 该内容由 仲跻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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