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年假未休工资的计算方法" |
释义 | 职工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经职工同意不安排或少安排年休假。若是经同意,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计算;若是职工自愿不休假,按员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 法律分析 如果是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那么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计算。如果是职工自愿不休假的,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员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拓展延伸 年假工资结算规则及计算方式 根据年假工资结算规则,员工在未休年假的情况下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补偿。计算年假工资的方式通常是根据员工的基本工资以及加班情况来确定。具体计算方式可以采用每日工资乘以未休年假天数的方法,或者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假工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此外,还需要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年假工资的规定,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因此,根据年假工资结算规则及计算方式,公司应当按照合理、公正的标准计算并支付员工相应的年假工资,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年假工资结算规则,公司应按合理、公正标准计算并支付员工相应年假工资,以维护员工权益。如用人单位未安排或减少年休假天数,应按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计算补偿。若员工自愿不休假,可按员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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