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果园被征收怎么维权 |
释义 | 果园被征收维权需要注意收集其违法征收的相关证据,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确认违法的可以拨打12336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一、房产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强制征收对象有什么影响 未达成征地补偿协议强制征收的行为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存有异议的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征收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法院起诉。 三、政府强拆房屋怎么办 政府强拆房屋的处理方法如下: 1、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立即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3、对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者刑事、政治诉讼,应当适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政府强拆房屋的起诉材料如下: 1、土地房屋产权证明; 2、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证据; 3、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其他材料。 二、政府强拆房屋的赔偿标准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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