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直接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或让重大的国家利益遭到损害的,就应予判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本罪的构成条件和认定都有具体的规定,对破坏国家重大利益的最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1999年9月1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埋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当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就应当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