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确定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 |
释义 | 犯罪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方面为过失的,可确定构成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 一、国有企业渎职罪具体有哪些条件 首先从客体要件来看,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其次,从客观要件来看。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就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的主管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对市场需求不作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不听取各方面意见,独断专行,致使企业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于损公肥私,化公为私,侵吞、侵占、私分、挪用公司、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现象置若罔闻;在经济交往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违反规定动用企业资金炒股票、期货;违反规定批准拆借资金等。 本罪属结果犯,徇私舞弊行为,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所谓严重亏损,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亏损足以使其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 接着,从主体要件来看。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最后,从主观要件来看。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却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其对此损害结果的发生多出于过失,亦不排除间接故意。 二、怎么样才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3.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三、公务员失职罪立案标准及构成要件有哪些 公务员失职罪立案标准: 1、国家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 2、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3、其他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情形; 4、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5、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 6、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7、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和过失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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