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公司分立的情况下,如果是在公司与债权人对债务承担进行了约定的情况下,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以约定为准;公司与债权人对债务承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分立后的所有公司应对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区分清偿顺序,债权人可以向任一分立后的公司进行追偿,也可以同时向所有分立后的公司追偿。风险提示:企业债务发生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及时预防,长久堆积的债务会将企业拖入绝境。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决,也可以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将债权转为股权,将债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作为企业,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企业要懂得怎么预防和应对企业的债务风险,以避免因债务风险而使企业蒙受损失。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