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样复核 |
释义 |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申请复核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的相关问题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的举证责任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自身寻找否定其事故结论的理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包括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的成因和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等三部分内容。全面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构,重点分析其对交通事故事实的叙述是否真实,对事故形成的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否符合机械和物理原理等。 (二)当事人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成因或责任的认定。 (三)交通事故的勘验顺序和处理程序存在足以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大瑕疵等。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违背一般的生活常识、逻辑和公理。 (五)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因接受当事人一方贿赂弄虚作假,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由于在取证能力和时机上和公安机关存在较大差距,且当事人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故当事人在诉讼阶段要推翻或否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效力较为困难。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写明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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