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责任书怎么复核? |
释义 | 当事人申请有关部门对于交通责任书进行复核的方式是: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材料。并且,一定要在复核申请上应该详细叙述本次复核请求及理由和证据。 一、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规定是怎么样的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怎么写?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的具体步骤: 1、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自收到事故认定书或者相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提起书面复核申请; 2、交管部门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交管部门; 3、上一级交管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三、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程序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程序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4、作出复核结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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