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此无效合同自从成立时起就是无效的,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地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