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国家补助资金怎么定罪 |
释义 | 该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一、夫妻一方虚构债权债务是否构成诈骗 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结合该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来分析,要看具体情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一、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四、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要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二、诈骗罪的无罪辩护点有哪些 1、主观意图不是出于诈骗 (1)行为人有真实的还款行为,具备还款能力,且不存在逃逸、隐匿财产等行为的,不能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 (2)行为人与相对人存在民事纠纷,采取占用他人财物的不当手段以实现权利,该行为不妥甚至可能涉嫌其它犯罪,但不能据此认定行为人对财物的非法占有目的; (3)民事借贷纠纷、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罪与非罪的区分关键,即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诈骗罪主观方面存在两点问题:犯罪故意与犯罪目的,司法实务中,不能将故意等同于犯罪目的。成立诈骗罪,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主观上具有骗取对方财物的故意,同时还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该财物的目的。此即目的犯构罪的特殊要求,亦符合该类犯罪的本质特征。 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而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故,若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法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即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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