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户口离婚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异后女方户口的处理办法如下: 1、迁回原户口,离婚后,女方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迁回自己父母的户口; 2、需要得到父母所在地的村集体同意后才能迁回原户口; 3、另立户口,离婚后女方也可以选择另一个新的户口,前提条件是女方有房产; 4、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5、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 6、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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