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是什么 |
释义 | 无效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如下: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因此无效的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追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